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
关于开展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
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食品、餐饮生产经营从业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的管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强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充分发挥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在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食品项目培优孵化、品牌建设推广、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等方面的更专业、更权威的综合优势和职能,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加强监督食品企业食安诚信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国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营造放心消费食品安全环境。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追究责任。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
承办单位: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培训中心驻各地城市服务中心配合各地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
三、培训对象
全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直接接触食品/餐饮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总监。
四、培训内容
国家和各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食品安全管理知识,食品安全操作技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其他需要培训和考核的内容。2022--2023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大纲、考核标准等,开展培训前向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备。
五、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线上登陆“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网站(网址:中食办官网:www.aqsp.net.cn)“食品安全教育”栏目,输入个人信息,分行业、分岗位开展网络视频教学,在线观看“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课程;线下在疫情防控形势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开展现场集中培训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进行在线咨询、互动交流、培训考核等,增强培训针对性、确保培训效果。为助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培训只收取培训过程中实际产生的成本费用。
六、培训要求
全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期间每12个月接受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应当不少于60小时,其他食品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每12个月应当不少于40小时。
七、监督考核
全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监督抽查考核。
八、报名办法
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报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所需确定参培人员,登陆“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网站(网址:中食办官网:www.aqsp.net.cn)“教育培训”栏目,完成网上报名;也可通过邮箱报名:(1)邮箱:chinafoodoffice@163.com;(2)邮箱:zuguojizhe@126.com;也可通过属地市场监管局及相关行业协会报名,统一汇总后集体报名。根据报名情况,采取分区域、分期、分批的方式,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活动(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安排)。
九、结业授证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由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审核并颁发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即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结业证书。证书全国统一编号,可在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网站上查询。
联系单位: 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
联 系 人: 梁 祝、联系电话: 13611370017、
邮 箱: chinafoodoffice@163.com
zuguojizhe@126.com
中国安全食品培优孵化系统工程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编审:王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