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1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民和县顺达小吃店生产销售的油条,规格型号为散装,加工日期为2021-06-10,经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510mg/kg(标准规定最大允许值为100mg/kg)。
(二)乐都韩家麻辣烫生产销售的米线(自制),规格型号为散装,加工日期为2021-06-21,经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验,二氧化钛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二氧化钛检出值为0.15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三)民和县官亭丰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四川眉山升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味火锅(酸汤味),规格型号为270克[蔬菜包140克、火锅川粉80克、火锅底料包50克]/盒,生产日期为2021-03-14,经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GB 19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规定,菌落总数(CFU/g)检出值为2.3×106,3.9×106,1.7×106,1.9×106,2.1×106(标准规定n=5,c=2,m=104,M=105)。
(四)循化县祥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贵妃沃柑,购进日期为2021-06-13,经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苯醚甲环唑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苯醚甲环唑检出值为0.37mg/kg(标准规定最大允许值为0.2mg/kg)。
(五)湟中区康川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海湟源日月山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日月山陳醋,规格型号为300ml/袋,生产日期为2021-02-02,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六)湟中县上五庄富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海吉友湟源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吉友湟源陈醋,规格型号为300g/袋,生产日期为2021-02-27;湟源香醋,规格型号为300g/袋,生产日期为2020-11-20,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七)青海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城东中发源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湟中弘大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原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09-30;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10-28,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组织机构】【咨询投诉】【留言选登】【联系我们】 |